中新網溫州3月10日電 (記者 張茵通訊員 溫萱)因懷疑妻子王某有外遇,丈夫蔡某兩度殺妻,併在牆上留下“死者王某、殺人者蔡某”的字樣,3月10日上午,溫州中院對這起“殺妻慘案”作出一審判決,蔡某因故意殺當鋪人罪,一審被判處死刑,並賠償被害人家屬經濟損失計人民幣二十二萬元。
  蔡某,男,28歲,雲南省彞良縣人,與妻子王某結婚後育有一子,但二人抗癌食物排行未領取結婚證。
  2011年8月21日,蔡某因懷化療飲食疑王某有外遇而將其帶至雲南省彞良縣一山上,對王某的頭面部實施毆打致其昏迷後將其丟棄在一處山洞內,之後離開現場。事後王某蘇醒並報警獲救。
  得知王某獲救後,蔡某又聯繫上王某。2013年初,他得知王某在溫州打工後也來到溫州。2013年1月3日,蔡某租帛琉住鹿城某一齣租房內,王某也來此與蔡某一起生活,期間蔡某又懷疑王某與另一男子有染。
  同年1月11日下午,蔡某為外遇一事在房間內與王某發生爭吵,繼而產生殺害王某的惡念。蔡某從出租房的公共竈臺上拿來一把菜刀,返回房間後趁王某不備,朝其頸部住商婚禮顧問公司猛砍一刀致其被當場砍死在床上。
  爾後蔡某在現場牆面上寫下“死者王某、殺人者蔡勇”,在王某手臂上寫下“我會來找你的”、“那個世界不會有欺騙背叛”等字樣,在王某身上蓋上被子並將房門上鎖後逃離現場。
  2013年3月15日,出租房房東撬鎖房間時發現王某死於房間內床上。經法醫鑒定,王某系氣管及食管完全離斷,左側頸動脈及頸內靜脈完全離斷導致大失血而死亡。
  法院認為,蔡某因感情糾紛而持械故意殺人並致人死亡,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且蔡某兩次實施殺害妻子的行為,犯罪情節極其惡劣、社會危害性極大,應予嚴懲,故作出如上判決。(完)  (原標題:打工男懷疑遭背叛兩度殺妻 殺死後在其手臂留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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