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新快報》報道,《廣州市非機動車和摩托車管理條例(草案征求意見稿)》正在該市法制辦官網公開征求社會意見,針對非機動車和摩托車的生產、銷售、供油、通行和停放管理,《條例》首次作出“禁售”、“禁油”、“禁行”、“禁停”、“禁坐”等規定。消息一齣引發多方關註。
  草案尚在征求意見,結果尚難預料,但這畢竟是立法部門傾向性意見。如果“五禁”最終實現,非機動車和摩托車在廣州徹底失去生存空間。對於“掐死”它們,不同的人站在不同立場會有不同判斷。這些車輛在車流中見縫穿插,在非機動車道逆向行駛,在人行道橫衝直撞,導致不少交通事故發生。徹底禁了它們,城市交通狀況會好一些,市民人身安全更有保障一些。所以,對於“五禁”,會有市民贊成。
  也會有反對的群體。這些車輛的安全性(針對駕駛人而言)和舒適性,和汽車沒法比,但並不是誰都有“福分”開汽車。對於已經習慣了靠這些交通工具出行的市民,“五禁”將給他們生活帶來不便。特別需要說的是,素質低下、橫衝直撞的駕駛者,只是很小一部分人。類似的人,汽車司機中間也不少,但沒聽說哪個地方因此禁了汽車。
  而對於部分人來說,這些車輛更是他們的謀生工具。比如快遞業,電動車是快遞員最主要的交通工具,一旦電動車不能上路,又沒有其他替代方式(自行車慢,運載能力有限,蹬一天車身體也吃不消),辭職不乾就將是他們唯一的選擇。從這個意義上說,“五禁”出台,相當於砸了這部分人的飯碗。
  上述人群受到的影響,立竿見影。而這些車輛產供銷各環節涉及到的更多人因此受到的影響,也將逐步顯現。摩托車也好,電動車也罷,都是國家允許生產、銷售、上路的產品。如果廣州對它們實行“五禁”沒有問題,那麼,其他地方實行同樣政策也沒有障礙。這麼做的地方多了,產供銷各環節都會受到影響,這些產業不可避免走向蕭條。
  非機動車和摩托車導致城市交通惡化,百姓生命財產受到損害,這方面的問題客觀存在。出現這些問題,既有駕駛者個人素質的原因,也有相關部門管理不力的因素。這些問題必須解決,但是否一定要通過“五禁”的方式,卻讓須審慎考量。徹底“掐死”,簡單有效,但負面效應不小,也有懶政之嫌。但凡有其他選擇(比如限制路段、時段),“封殺”都不可取。
  全面“封殺”在法律上是否站得住,也是有關部門繞不過去的追問。限於篇幅,這個話題不能展開論述,只說一點。假如某市民有輛摩托車或電動車,一旦“五禁”,不能上路的車也就成了一堆廢鐵。一紙條例導致公民財產價值貶損,政策制定者有責任告訴他們:這麼做的合法性合理性何在?  (原標題:評論:全面禁止電動自行車依據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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