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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註理由
  重大案件總在不經意間發生。快餐式的閱讀後,案件又會不經意間從你腦海消逝。其實,有些案件值得留在你心底,因為其中有生命、有道德、有法治、有警示……每周,《法制日報》案件版都會推出“案件特稿”欄目,為你解讀上周重大案件,體會其中法理情。
  上周,讓人印象深刻的,是法院對合肥“房叔”案作出一審宣判。合肥“房叔”騙取安置房的行為令人咋舌,而更令人震驚的是,從各地查處的案件來看,有這樣一個“房氏家族”,他們將權力玩弄於股掌之間,將黨紀國法拋於九霄雲外……
  □本報記者陳曉英
  在王可翠等“豁出性命”舉報的村民眼裡,他囂張跋扈;在同事的眼中,他笑裡藏刀。而如今,65歲的方廣雲成了病友眼中可憐的“老方”。
  這個曾是安徽省合肥市站北社居委風雲人物的“房叔”——方廣雲,如今身患近10種疾病,大部分時間都得躺在病床上,與當年橫行的“房老虎”判若兩人。
  12月26日,合肥“房叔”方廣雲一案一審宣判。由於身患疾病,頭髮全白、鬍子拉碴的方廣雲在三位法警的合力攙扶下,幾乎是被抬上了被告人席。
  他的老態龍鐘並未博得“同情分”。法院一審以犯貪污罪、濫用職權罪、受賄罪,判處方廣雲有期徒刑20年,並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15萬元。
  在方廣雲之前,官方公佈的數據顯示已有19人牽涉該案並先後獲刑,其中既有拆遷辦工作人員,也有社居委幹部。歷經兩年多時間,這起合肥“房叔”窩案正徐徐落幕。
  方廣雲的“小官巨腐”令人震驚,他編織的基層貪腐網絡讓人側目。而從房叔到房媳、房嬸、房姐、房妹、房爺,“房氏家族”的不斷擴大,一次次挑戰著道德與國法的底線。
  合肥“房叔”
  “小村官”編織基層貪腐網絡
  “房叔”方廣雲的“分崩離析”,始於2012年12月27日。當天,媒體曝出方廣雲非法謀取拆遷安置房,引起社會廣泛關註。而在調查中,媒體獲悉,方廣雲早在2005年就被撤職,但卻一直在站北社居委書記的位置上獃到2011年。
  而2005年這個時間點,正是方廣雲開始圍繞拆遷安置大肆牟利、瘋狂斂財之時。
  《法制日報》梳理具體貪污事實發現,方廣雲在2005年至2008年間,騙取安置房多達15套。
  值得註意的是,在方廣雲等人運作過程中,出現大量落戶在拆遷區域的“新居民”。這些“新居民”是怎麼通過拆遷安置審核的?
  事實上,這個問題對於方廣雲來說,根本就不是問題,因為負責審核的人,正是他自己。
  當年站北社居委拆遷,方廣雲協助原合肥市瑤海工業園區管委會進行拆遷安置工作,就負責對轄區部分村民組的拆遷安置對象資格認定、安置費審核。
  而即使繼續向上走審核程序,那些“新居民”一樣能順利通過,因為方廣雲“上頭有人”。原瑤海區工業園管委會拆遷辦副主任範正東,具體負責拆遷房屋的丈量登記。
  在拆遷安置審核中,兩人一唱一和,互相配合。其間,範正東還數次請方廣雲為無拆遷安置資格的人出具虛假安置證明。
  而原瑤海工業園區拆遷辦另一位副主任蔡軍(已判刑),為了讓他人順利騙取拆遷安置資格,自己當中間人向方廣雲轉交4萬元行賄款,也足見方廣雲當時的風光。
  這種上下串通的瘋狂貪腐行為,不僅讓方廣雲自家獲益,也讓他人得到好處,而最終給國家造成重大損失。
  回顧方廣雲的違法犯罪行為,十餘年間,通過違法賣地、貪污受賄、濫用職權,方廣雲讓自己和家人以及同伙“受益匪淺”。如果不是幾位村民“豁出性命”舉報,他們的貪腐行徑不知何時才能浮出水面。
  杭州“房叔”
  “小處長”保障房中攫取巨款
  房多不是問題,來路不正才是問題,背後暗藏的貪腐與權力的濫用才是問題。因房出名或暴露的不法分子並不止合肥“房叔”一個。在此之前,杭州版“房叔”也將“小官巨貪”的能量發揮到了極致。
  2014年9月16日,浙江省杭州市住房保障與房產管理局原副局長張新案在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宣判。張新受賄1.24億餘元,貪污1000多萬元,濫用職權導致國家數千萬元損失,被一審判處死刑緩期執行。
  這是迄今為止浙江最大金額的保障房貪腐案。除了金額令人瞠目結舌外,另一個問題也引起了社會的關註:一個“小處長”是如何利用手中的權力,通過什麼手段,在保障房項目中攫取巨款?
  據媒體報道披露,張新貪腐1億多元,主要在他擔任“處長”這個階段。張新2002年6月起任杭州市建設委員會房地產開發處處長,兼任市城建綜合開發辦公室主任、市經濟適用住房建設中心主任、市經濟適用房建設項目招投標評審委員會副組長。
  在此期間,張新安排“小弟”當“白手套”,自己成為“影子開發商”,幕後操縱,通過非法手段謀取巨額利潤。
  2004年12月至2005年3月,浙江普康生物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獲准在自用的西八建地塊上自建拆遷安置房,將15%的房屋自留用以引進高級人才。項目申報審批工作由張新所在的房開處承擔。
  審批期間,張新的原同事、後來“下海”的董一麟與張新商定,董購置緊鄰西八建地塊的杭州園林工程有限公司自有用地。張新將董的杭州園林地塊併入西八建地塊一同申報,使杭州園林地塊也享有15%自留安置房源的優惠。兩人商定,由董一麟開發該地塊並送給張新50%的“利潤”。
  張新在開發杭州園林地塊中未有任何實際投資、未參與實際經營管理。經審計,這一地塊開發建設項目預計最終盈利5207萬多元,董一麟以該項目“利潤”形式送給張新賄賂款2522萬多元。
  2004年至2006年期間,浙江聖洲建設發展有限公司總經理張本崗多次請求張新幫助其所屬公司中標承接經濟適用房項目。
  2006年7月,杭州市建委推出九堡經濟適用住房地塊建設項目。張新安排張本崗借用有資質的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名義,參與九堡項目投標。招投標時,張新採用變更開標時間、修改報價等方式,最終使浙江聖洲公司中標九堡項目。
  此後,董一麟根據張新安排,以其控制的杭州慶隆園林公司名義,與浙江聖洲公司按照事先的商定簽訂協議,將九堡項目中一地塊送給張新指定的杭州慶隆園林公司獨立建設開發。事後,張新非法收受和獲取九堡項目的財產收益達到8151萬多元。
  辦案人員介紹,從張新在保障房項目中的撈錢手段可以看到,作為建委的一個處長,他的一支筆審批權力含金量非常之大,涉及千家萬戶的保障房項目,完全成了“唐僧肉”。
  2003年至2005年期間,從事工程承包的張祖標多次請求張新為其中標承接經濟適用房項目提供幫助。在張新的“指點”下,張祖標中標丁橋蘭苑項目。而後,張新又違規同意張祖標成立杭州越峰房產開發有限公司承接項目。在經過他違法審核後,杭州市建委向杭州越峰公司核發了資質證書。張新先後向張祖標索取財物共計435萬元。
  因實質上缺乏相應的資質和條件,2008年起,丁橋蘭苑項目基本停工,無法按期交付,引發廣大業主不滿。
  至案發前,此項目資金缺口達4866萬餘元。由資產過戶拍賣所產生的土地增值稅,給杭州市安居中心造成損失2000餘萬元。而杭州越峰公司尚欠銀行貸款本金5500萬元,拖欠營業稅等稅費2502萬元。
  張新擔任杭州市建委房開處處長期間,主管資產調撥、資金管理等,批個條子,就能讓巨額國資流失。檢察機關指控,他採用侵吞、騙取等手段單獨或伙同董一麟非法占有公共財物1000多萬元。
  為什麼房地產成為腐敗最集中最惡劣的領域?有分析人士一針見血地指出,因為房地產開發、徵地賣地本身具有的暴利特征,是其容易引發腐敗的內在原因,暴利加速了開發商與權力者的勾兌。在開發商動輒數十萬元、上百萬元的“金彈”前,個別官員很難逃脫撈一把就收手的貪念。
  鄭州“房妹”
  家族腐敗揭開經適房亂象
  房子又叫“家”,俗稱“窩”,是遮風擋雨的地方,是溫馨幸福的港灣。然而,總有個別人,把房子當作投機的工具,當作賺錢的手段,讓房子失去了溫情,沾上了濃濃的銅臭味,這實在是對“家”的侮辱,對人間真情的褻瀆。
  2012年年底,微博網友爆料,90後女孩翟家慧在河南省鄭州市擁有十多套經適房,她也因此得名鄭州“房妹”。媒體調查發現,“房妹”之父是鄭州市二七區房管局原局長翟振鋒,“房妹”事件由此引爆。
  據查,翟家4口人,共有8個戶口。除翟振鋒名下無房產外,其餘3人名下曾有29套房產。截至調查時已賣出7套,剩22套。
  2014年12月18日,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翟振鋒等被告人職務犯罪案作出一審宣判。法院認定被告人翟振鋒犯挪用公款罪、貪污罪、受賄罪,行賄罪、單位行賄罪、濫用職權罪,數罪並罰,判處有期徒刑25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9萬元,違法所得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法官在宣讀判決書時透露,翟振鋒曾改變經適房與補差房的比例,改變容積率,將原屬鄭州市二七區公共綠地納入蘭亭名苑小區綠地面積,由此獲得好處費220萬元和蘭亭名苑20套房產。正是這20套房產,造就了“房妹”稱號。
  《法制日報》曾詳細追蹤報道此案。“房妹”事件將鄭州市經濟適用房領域的亂象,再次暴露在陽光下。
  早在2011年年初,鄭州市就曾在經濟適用房領域掀起一波廉政風暴,包括土地、建設、房管、規劃、物價、鄉鎮政府、村組幹部等在內的13起案件17名違法分子先後落網並被判處刑罰。翟振鋒也是在這一時間段內,因“利用職務便利為親屬牟取利益及其他違紀行為”,被紀檢部門予以“開除黨籍、行政撤職”處分。“房妹”事件曝光後,該領域的腐敗鏈條更加趨於完整,從經適房項目指標獲得,到項目建設、項目銷售,再到購買環節,其中暴露出的問題值得關註。
  根據我國《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經濟適用房是由政府提供政策優惠,具有保障性質的政策性商品住房,是適合於低收入家庭承受能力、具有社會保障性質的商品房。由於其價格比商品房低很多,不法交易者遂將其盯上。
  一個最典型的案例是,鄭州市一個有393套房源的經濟適用房小區,被拿出來參與搖號的僅200套,剩餘的193套均神秘地直接落入戶主手中。辦案機關提供的一項數據顯示,2005年至2009年,開發商上交至鄭州市經適房管理中心供“搖號”或“輪候”的房源僅占總房源的三分之一。
  “房源的流失中有職能部門為部門利益強留房源,有開發商自行預留房源用於‘疏通關係’,也有職能部門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之便索要房源。”鄭州市法院系統一名辦案人員透露。
  遏制腐敗
  如何避免下一個“房叔”出現
  縱觀這些“房氏家族”成員,大多有以下共同點:一是房子多、戶口也多;二是背後或帶有權的色彩。
  “圍觀‘房叔’、‘房妹’案讓人覺得,中國還處在關係社會。每個人都恨腐敗,但又享受關係帶來的好處。”在新浪微博上,有網民這樣評論。
  “房腐”高發,最直接的原因是房價一路高漲,房子已經超越了居住功能,不僅是重要的不動產,也是財富和身份的象徵。而且,無論是建房、買房還是炒房,都伴隨著巨大的財富流動,也混雜著權力和利益的交換。
  2013年10月,因遭網帖舉報坐擁22套房產而被紀委查處落馬的廣東省廣州市番禺區城管綜合執法局原政委蔡彬,被以受賄罪提起公訴。“房叔”蔡彬一審因受賄罪被判刑11年半,罰款60萬元,沒收非法所得275萬元。
  2013年1月17日,陝西省神木縣農村商業銀行原副行長龔愛愛被指在北京有數十處房產,並同時擁有多個身份證和戶口。
  根據廣東省紀委2010年9月的通報,廣東省茂名市原副市長楊光亮擁有14套房產,還包養兩名情婦,生活奢侈、糜爛。2011年12月,楊被判有期徒刑19年,沒收財產800萬元。
  回到合肥“房叔”案中。“房叔”的倒台源於村民不懈地舉報。村民王可翠是實名舉報第一人,從2009年開始至今,她一直在收集關於方廣雲涉嫌違法的證據。另一名舉報人方義虎在得知判決結果後表示:“對法院的判決結果非常滿意,為舉報方廣雲而四處奔波的辛苦終究沒有白費。”
  村民的一句“辛苦終究沒有白費”讓人深思:從“房叔”套取安置房到能夠在權力崗位上成為“不倒翁”,從不公開土地轉讓收入使用情況到居民舉報多年難以撼動其地位,決不是“房叔”一個人的能耐所能做到的。
  正是基於這樣一些分析,對“房叔”的處理,也就不能僅僅停留於房子方面。否則,一個“房叔”倒下了,也許還有更多的“房氏家族”還依然隱藏在各個崗位……
  (原標題:還原“房氏家族”腐敗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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